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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七年,我和港仔男友--阿肥2018年的9完成了終身大事

其後我也正式從台灣搬到香港生活了!

然而許多證件尚未辦理完成,沒辦法在港就業,

但好處就是有大把時間可以好好更新我的部落格!

也希望我的文章對於即將嫁到香港生活的人們會有幫助,

未來大家一起在香港加油吧!

 


 

港因為地狹人稠,所以「等待」是一件蠻正常的事了,「有耐心」是很重要的喔!

決定要結婚後,可先去爬文參考 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 的詳細資訊,

在此統整出目前主要的三種結婚方式給大家參考:(橘色為證婚人;紫色為場地)

 

(1) 聘請證婚律師(婚姻監理人),於宴客的場地或律師樓進行證婚。

(2) 預約具備資格的神職人員教堂為新人舉行證婚儀式。

(3) 婚姻登記官和見證人婚姻登記處禮堂為新人證婚。 

 


 

〔證婚律師 / 婚宴統籌公司〕

 

老實說這個是最方便又周到的方法,因為全程有專人可以協助新人處理繁瑣的事務,

而且有些公司甚至提供多種包套的婚禮流程服務供大眾選擇,

使新人能夠在自選的酒樓/飯店/律師樓,選用自己心儀的方式完成證婚。

網路上有蠻多公司和律師行可供選擇,而且有些廣告打蠻兇的,還是要小心慎選,多家比較為上策!

很多證婚場地真的都超美的!而且一條龍服務能讓新人減少些許負擔,讓人一看就想婚了啊~

但圖美麗和便利的同時,也需要衡量一下荷包,選擇能夠負擔的方案,畢竟香港物價真的很高!

以下提供幾個我當時覺得還不錯的公司各位:

 

拉婓特 

葉謝鄧律師行

會所一號

壹誓

 

(以上非業配,僅供參考!)

 


 

〔教堂行禮〕

 

天主教基本上規定新人的其中一方必須為受洗的教徒,而基督教雙方都必須為受洗教徒

符合資格者即可借用教堂舉行結婚儀式,但仍有許多要注意的地方,

例如:某些教堂僅外借給該教區內的教友,故於預訂前一定要仔細看教堂的官網規定

(現在有些教堂已開放給雙方皆非教徒的新人行禮了!有興趣可自行上網查詢喔!)

 

計畫在教堂結婚的人眾多,且婚前需準備的事宜非常多,所以想在心儀的教堂結婚的話,

建議至少要提前一年到一年半開始做準備

 

基本流程:

 

(1) 完成婚前輔導課程 

建議於婚前一年完成。請預前一至兩個月查詢預約課程,並依照選定的時間去上課,基本上沒有取得證書者是無法於教堂行禮的。

 

(2) 預訂教堂  

建議於婚前半年到一年完成。每間教堂開放預約的時間不同,有些是婚前一年、有些是婚前一年半等等,確認預訂後可與教堂人員確認訂金和彩排日期等等細節。

 

(3) 安排證婚的神職人員

建議預約教堂時可先詢問清楚,因為教堂不一定有協助安排證婚的牧師 / 神父,建議婚前半年左右就要先確定好,以免發生預約不到的憾事。

 

(4) 更新領洗紙  

婚前半年左右至受洗的教 / 堂區完成更新。

 

(5) 申請「婚姻登記官證明書」(教堂紙) 

於婚前三個月又兩週預約[遞交擬結婚通知書]的日期,並於選定的日期至婚姻登記處遞交所需文件和宣示,大約兩星期之後即可至登記處領取「婚姻登記官證明書」。 

 

(6) 認識教 / 堂區神職人員

取得教堂紙之後即可擇日至教 / 堂區繳交「婚前輔導課程證書」、已更新的「領洗紙」以及「教堂紙」,讓該區的牧師 / 神父認識新人,確認你們準備好結婚了。 

 

(7) 彩排佈置 

每間教堂的規定不同,預約時可向教堂確認裝飾規範和彩排的時間,並於約定的時間至教堂進行演練和佈置。 

 

(8) 正式行禮

天主教徒若與非天主教徒結婚,行禮的流程和方式會與雙方皆為教徒者有所不同,在預約教堂時即可向教堂職員查詢確認。

 

以上都是婚前一年左右開始去安排完成,詳情依照各教堂的規定去執行,一項都不能馬虎,幾乎是缺一不可。由於自己並非教徒,且不熟悉天主或是基督教事宜,擔心自己會解釋錯誤,故以下直接提供網站給大家參考:

 

天主教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

基督教教堂行禮儀式及手續

 

教堂的結婚儀式是如此的浪漫又莊嚴,所以成為許多女孩心目中最棒的結婚方式!

此方法主要的開銷會是婚前輔導課程學費場地的租借、申請教堂紙和教堂的裝飾等等費用,建議可直接上網或致電心儀的教堂詢問。

 


 

[婚姻登記處禮堂]

 

這是我和老肥最後選擇的方式,就是直接在婚姻登記處的禮堂辦理註冊結婚,是最省錢又最簡約的方法!其實這個方法就很像是台灣的新人們到戶政事務所登記,不過在香港就是去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,都是由政府機關直接認可。

 

 注意 [證婚律師 / 婚宴統籌公司]和[教堂行禮]都是需要經過「遞交擬結婚通知書」這關的。前者可由律師代辦,後者需親辦,但兩者皆需在通知書展示完畢後領取「婚姻登記官證明書」,尚可於他處舉辦婚禮。

 

 

基本流程(詳情會再撰文解說)

 

 (1) 選定結婚的日期和婚姻登記處,並於婚期往前推三個月又兩週上網預約「遞交擬結婚通知書」的日期和時間。EX:預計於2019年6月15日結婚,需在2019年3月1日至3月14日之間上網預約,過早或過晚都不行。按我去預約

 

 

 (2) 下載並填寫表格「婚姻登記所需資料(MR 21B)」,此表格填畢後可直接透過網站繳交,也可印列出來填寫,於辦理「遞交擬結婚通知書」當天呈交。  📝

 

 

 (3) 或由港方代表,於預約日期前往婚姻登記處辦理「遞交擬結婚通知書」,由港方代表宣誓,並可預訂心儀的禮堂和時段。

 

 攜帶文件和費用:

(1) 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:(港方:身份證正本 / 台方:台胞證和護照正本) 

(2) 擬結婚通知書存檔及展示費用: 港幣 305 元  💰

(3) 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(MR 21B) 表格紙本(已於網上遞交者可省略,印出來可方便職員作業)

 

 

 (4) 擬結婚通知書」的第一部分會公開展示至少15天,期間無人反對,即可於預訂的日期舉行婚禮。注意:選用登記處禮堂結婚者無需領取「婚姻登記官證明書」

 

 

 (5) 結婚當天,雙方兩位成年的證婚人依照約定時段,提前30分鐘到達婚姻登記處櫃台報到,需繳交指定的文件和費用,並等待唱名。

 

 攜帶文件和費用:

(1) 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: (港方:身份證正本 / 台方:台胞證和護照正本) 

(2) 兩位證婚人的身份證明文件: (港方:身份證正本 / 台方:台胞證和護照正本) 

(3) 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費用:  港幣 715 元  💰

 

 

 (6) ​​​​​​​全員進入禮堂,於登記官及兩位見證人面前宣誓和交換戒指,簽署結婚證書後即完婚。

 

就這樣,瞬間從「小姐」變身為「太太」了~~~~

 

老了好幾倍的感覺啊!(欠揍)

 

 

以上就是台灣人與香港人結婚可選用的方法和參考資訊,下一篇我會更詳加描述「婚姻登記處禮堂結婚」的流程和注意事項,畢竟這是我和阿肥所選用的結婚方式,而且全程都親力親為,相關細節會比較清楚!(回想起來都覺得莫名心累累呀!)

 

希望以上的訊息可以幫助到即將結婚但又不知所措的新人們,如果有任何不正確或是需要修正的訊息,甚至有其他相關問題,都歡迎留言給我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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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妮娜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